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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沙五一大道

环保节能

农村养殖水蛭需要环保

来源:www.huanbaole.com    编辑: 环保网     时间:2025-09-03点击:

1. 选址限制

  • 永久基本农田严禁挖塘养殖,违者需承担复耕责任及2-5倍耕地开垦费罚款,严重者可能面临刑事责任
  • 应选择远离工矿企业、农药污染源1公里以上的区域,确保水源无化学污染
  • 需具备完善排灌系统,场地需背风向阳并设置防风屏障
  • 2. 水质管理

  • pH值需稳定在6.5-8.0之间,溶氧量不低于5mg/L
  • 每周需更换1/3水体,使用生物消毒剂处理
  • 活水养殖需保持平缓水流,溶解氧不低于0.35mg/L
  • 3. 污染防治

  • 必须办理《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》
  • 养殖废弃物处理需符合《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》,采用无害化处理技术
  • 禁止使用含氯自来水,定期泼洒0.3ppm石灰水消毒
  • 4. 生态保护措施

  • 池底需铺设瓦片/竹竿供水蛭栖息,浅水区放置水生植物
  • 设置双层防逃网(网眼<1mm,高度≥60cm)
  • 采用EM菌调水等生态防控技术降低发病率
  • 特别提醒:药用养殖需确保水蛭素活性成分达标,采收运输需持有检疫证明,非法销售将面临高额罚款。建议提前与药企签订收购协议,避免盲目扩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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