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环保节能

环境公益诉讼新环保法

来源:www.huanbaole.com    编辑: 环保网     时间:2025-09-03点击:

一、诉讼主体资格

1. 社会组织:需在设区的市级以上民政部门登记,且专门从事环保公益活动连续五年以上无违法记录。

2. 检察机关:人民检察院可对环保部门违法失职行为直接提起诉讼。

二、诉讼条件与范围

  • 需明确被告、具体诉讼请求(如停止排污、生态修复)及事实依据。
  • 案件管辖需符合法律规定,确保受理有效性。
  • 适用于污染环境、破坏生态等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,如向饮用水源排污将面临重罚。
  • 三、法律依据与处罚力度

  • 除《环境保护法》外,配套法规强化了排污许可、总量控制等制度。
  • 违法成本显著提高,措施包括按日计罚、查封扣押、刑事责任等。例如,企业无环评审批擅自建设可能被罚款并拘留责任人。
  • 四、社会意义

  • 推动公众参与环保监督,形成“-司法-社会”多元共治格局。
  • 长江流域司法实践显示,4年内审结环境公益诉讼案件188万件,成效显著。
  •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案例或操作流程,可参考以下视频:

  • [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全]
  • [环境公益诉讼的法律规定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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