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家环保城市创建要求
来源:www.huanbaole.com 编辑: 环保网 时间:2025-09-03点击:
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是我国城市环境保护领域的最高荣誉,创建要求涵盖环境质量、生态建设及可持续发展等多个方面。以下是主要创建标准:
一、基础条件
1. 需先获得"国家卫生城市"称号并通过验收
2.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连续三年位列本省前列
3. 近三年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
4. 环境保护投资指数≥1.7%
二、核心指标
1. 环境质量要求:
2. 环境建设要求:
三、管理要求
1. 实施《美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》中明确的绿色低碳发展措施
2. 建立完善的城市环境综合管理体系
3. 道路及公共场所装灯率100%,亮灯率≥95%
4. 实现生活垃圾密闭化收集运输,日产日清
该创建体系源自1997年启动的专项活动,通过量化考核推动城市环境综合整治,2011年起实行5年有效期制度。各地还需根据《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》制定具体实施方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