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环保节能

国家环保城市创建要求

来源:www.huanbaole.com    编辑: 环保网     时间:2025-09-03点击:

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是我国城市环境保护领域的最高荣誉,创建要求涵盖环境质量、生态建设及可持续发展等多个方面。以下是主要创建标准:

一、基础条件

1. 需先获得"国家卫生城市"称号并通过验收

2.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连续三年位列本省前列

3. 近三年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

4. 环境保护投资指数≥1.7%

二、核心指标

1. 环境质量要求:

  • API指数≤100天数占比≥85%
  •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≥96%
  • 声环境质量达标
  • 2. 环境建设要求:

  •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≥85%(部分城市要求90%以上)
  • 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≥80%
  •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≥35%
  • 三、管理要求

    1. 实施《美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》中明确的绿色低碳发展措施

    2. 建立完善的城市环境综合管理体系

    3. 道路及公共场所装灯率100%,亮灯率≥95%

    4. 实现生活垃圾密闭化收集运输,日产日清

    该创建体系源自1997年启动的专项活动,通过量化考核推动城市环境综合整治,2011年起实行5年有效期制度。各地还需根据《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》制定具体实施方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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