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十三五”省以下环保监测和监察执法拟垂直管
“美丽中国”首次写入五年规划,这与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绿色发展理念一脉相承。改革已在途中,为了减少地方行政干预和增强执法效力,“十三五”期间将垂直管理省以下环保监测和监察执法,这样可以更加好地实现“美丽中国”的建设。同时,为了促进新能源发展,提高新能源发电企业的竞争力,发改委在“十三五”期间将逐步下调陆上风电和光伏发电标杆上网电价。
21世纪经济报道获悉,市县机构实行省级统管之后,省级环境监测中心站可能统一参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进行管理。
十八届五中全会公报提出,国家将实行“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”,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制度。
“监测与监察执法都属于环保部门非常基础性的重要工作,省级统管的改革表明了中央打破地方保护主义的决心。”环保部的一位官员对21世纪经济报道表示。
一位地方环保部门的官员对21世纪经济报道分析,“此前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《决定》曾经提出独立进行和行政执法,现在十八届五中全会更进一步,这将大大推动地方监测与监察执法的体制改革。”
省以下环境监测站垂直管理,打破地方行政干预
“所谓省以下环保监测机构垂直管理,是指市县环保部门下属的环境监测机构实行省级垂直管理。”前述环保部官员对21世纪经济报道解释。
目前省级环保厅局一般设有环境监测中心站,市级和县级环保局一般设有环境监测站,它们都是当地环保部门下属的事业单位。
“市和县环境监测站都由当地环保局直接领导,当地环保局是当地政府的一个行政部门,其职位、人事、工资、奖金、经费等均由当地政府和党委决定。”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齐晔指出,这种管理体制导致市县政府在利益驱动下,有可能去干预环境监测机构的监测数据。
“实行垂直管理之后,市县环境监测站将由省级环境监测中心站统一管理,由省级财政对其经费予以保障,这样就摆脱了对市县政府财政的依赖,可减少市县的直接行政干预。”前述环保部官员解释。
另一位地方环保官员对21世纪经济报道表示,省以下环境监测机构垂直管理之后,环境监测中心站的编制会大大突破,省级财政需要大幅提高其预算保障金额。
21世纪经济报道获悉,市县环境监测机构实行省级统管之后,省级环境监测中心站可能统一参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进行管理。
与此同时,环保部正在研究制定《国家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方案》,初步考虑在“十三五”的前三年内,通过“三步走”将国家环境质量监测网络中的环境质量国控点监测事权,上收至中央政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