甘肃陇星锑业尾矿泄漏应急处置:出境断面锑浓
锑有毒性,会刺激人的眼、鼻、喉咙及皮肤,持续接触可破坏心脏及肝脏功能,吸入高含量的锑会导致锑中毒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》将锑列为第一类污染物,其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0.1mg/L。
事件发生后,甘肃省委书记王三运、省长刘伟平分别作出批示,要求依法处置,做好监测工作,科学有效处置污染源。甘肃省政府及时启动了重大突发环境事件二级响应,省委常委、副省长李荣灿赴现场指挥应急处置工作。指挥部按照环境保护部、水利部工作组和省政府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专家组意见建议,全力组织开展截流、减污、清淤及泄洪等工作。甘肃省环保厅3名厅级领导带领环境应急、污防、监测、固废处置等相关处室业务骨干30余人组成前方工作组赶赴现场,协助陇南市政府开展和污染处置。
应急监测及时准确,为指挥部决策提供技术支撑
11月25日9时,甘肃省中心站组成应急监测组赶赴事发地河流断面开展应急监测。根据陇南市前期监测数据和调查情况,应急监测组与陇南市环境监测站共同制定了监测方案,将前期设置的20个监测点位优化调整为7个,分别是太石河事发点上游、太石河汇入西汉水上游、西汉水镡河大桥等6个断面和尾矿库涵洞排水。
为确保完成指挥部要求的两小时出数据的监测要求,应急监测组成立了4个应急监测实验室。截至目前,事故现场监测人员达到180人左右,应急监测车辆投入40台,高性能应急监测车两台。
同时,应急监测组积极配合专家开展治理工作,为确定底泥危害程度,对一些点位的水质样品及河流沉积物样品进行了采集监测,为专家制定治污方案提供了科学依据。同时,还开展了重金属其他指标监测,对毛坝大桥、镡河大桥、建村断面的钼、钴、铍、硼、镍、钡、钒、钛、铊等金属元素进行了监测。
截至12月5日,共采集样本约7000余个,提供有效监测数据约4000余个,为专家组提供数据120余个,编制上报210期应急监测快报,发布手机信息报210期。
经综合分析,各监测点铜、铅、锌、镉4个项目监测结果均满足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》限值要求,出境断面锑浓度从最高0.6073毫克/升下降至0.034毫克/升,呈逐步下降趋势。
科学指导清淤截断工作,有效切断污染源
事故处置期间,甘肃省陆续邀请水利工程及环境治理、修复、损害评估等领域14名专家,参与事件应对工作。根据专家作出的结论,甘肃省及时制定了《陇南市西和县陇星锑业公司尾矿库尾砂泄漏事件污染物处置方案》,强化源头截污措施。
在前期对尾矿库上游溪水截流外排、设置临时围堰对出水口尾砂沉淀降解的基础上,省市县积极组织力量搭建浮桥和安全操作平台,抢时赶点、彻夜奋战,于12月1日凌晨2时安全完成了溢流井破损口封堵抢修,切断了污染源。